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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电动车车速鉴定能做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10 14: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发生时候的车辆速度是可以鉴定的。这个鉴定由公安机关负责确定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进行。
    1.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3.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检验、鉴定报告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委托人;
      
    (2)委托事项;
      
    (3)提交的相关材料;
      
    (4)检验、鉴定的时间;
      
    (5)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
    4.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 只要进行鉴定,就需要鉴定机构具备鉴定资质,一般在鉴定报告的最后一页或者两页,都会附上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资质。
    关于车速鉴定,一般的鉴定机构都是可以鉴定的,交警估算的车速不具有法律效力,需要以实际鉴定为准。
  • 发生交通事故后鉴定车速的方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交管部门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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