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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黑龙江省哈尔滨木兰县的,我想问一下我要做人身保险伤残鉴定不知道去哪里能做?

社会保险 2023-11-10 17: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刑事拘留最长37日,一般刑事拘留7日公安机关会向检察院报请批准逮捕的,如检察院批捕的,进行侦查阶段的侦查期限一般是3个月的(排除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延长2个月、不讲真实身份等重新计算期限的法律例外情形),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侦查届满后,移交检察院进入一个半月的审查起诉(排除退侦、改变管辖等法律例外情况),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决定公诉的,制作起诉书等移交法院,从法院立案之日起进入一审阶段最长3个月的(排除死刑复核等法律例外情况)。上面的期限是一般情况下最长的期限,不一定用满的,在上述期间内嫌疑人是一直在看守所羁押的,除非变更了强制措施的
  • 你好,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 做伤残鉴定需要带:本人身份i证、x光片、病历资料,工伤保险基金,治疗的病历资料;光片;本人;委托书;向法院或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之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做伤残鉴定需要带:本人身份i证、x光片、病历资料,工伤保险基金,治疗的病历资料;光片;本人;委托书;向法院或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之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一、伤残鉴定去哪做
    1、伤残鉴定个人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由司法部门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其中也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因工伤导致的伤残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做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对于做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有:
    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
    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伤病情材料原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病历本;
    4、疾病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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