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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东西被偷了。人抓到了也关了 判定了物价钱还能拿回来吗

刑事拘留 2023-11-13 10:22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犯罪嫌疑人愿意退赃,则损失是可以追回的。
  • 你好 这个已经受理的话 可以追回的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了
  • 你好,可以去咨询一下公安部门
  • 你好,是否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呢
  • 你好 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起诉的
  • 你好,可以报警的这个情况z
  • 你好,可以去起诉要回来来的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 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
  •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解决了吗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方案后什么时候返还赃物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情况下是经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是被害人的,就返还给被害人。
    但其实,刑事扣押的目的是为了侦查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需要,刑事扣押的财物作为证据,在公安部门侦查终结后,如果能表明是你的失盗窃财物,就可以依法领回,无须等到法院判决后返还。
    领取自己的财物,需要出示相关证据,如购物发票、收据、合格证等,如果因为年代久远,无法提供发票或收据,可以用相关证据代替,如保修卡、人证等,领取时在公安机关的《发还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上签字即可。
    总的来说,如果追回了赃物,一般看情况,如果是构成盗窃罪,会在刑事判决结束后才能返还赃物。如果是治安处罚,一般就是公安机关拍照留存证据后就可以到公安机关取回被盗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条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 法律分析:如果买的人支付了合理的价钱,一般你需要支付一定的对价才能拿回被盗的物品。如果买的人明知是赃物,仍然购买,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建议报警处理,并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财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法律分析:如果真是被盗,是否能找回来,取决于两方面因素:
    抓到犯罪嫌疑人:想物归原主,首先要抓到犯罪人。如果任何线索都没有,无法抓到人,那是不可能找回来的。
    赃物被追缴:抓到人之后,还必须保证脏物没有被犯罪人卖掉。
    这样公安机关才可以追缴回来,然后发还失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你好,这个是可以拿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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