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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待岗至今,社保金,生活费,置换金,失业金,怎么进算?

争议解决 2012-05-04 20: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时间太长,建议与律师面谈。
  • 公司订立的办法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执行时你可以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并要求依法补偿,公司如不给可申请劳动仲裁;不符合劳动的规定的条款有下: 1、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停薪或扣薪待岗的规定,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令员工待岗而未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薪资标准发放月工资; 2、因员工在试用期后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工龄支付员工补偿,你可以在办理手续交接时领取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和剩余工资。单位不支付可以申请仲裁。 二、自用工之日起企业应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前提不是实习生),如果企业未缴纳,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一般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执行,因为单位可能将你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写成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建议取消该要求);你还可以以此为由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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