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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 ,我家孩子在学校课间,被一个同学拉扯,我家为了挣脱她,刚好第三个孩子从旁边路过,绊到我家孩子的脚了,摔倒在地,大门牙磕掉了,这个责任怎么划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13 10: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谁的行为致伤,行为人负责;行为人未成年的,其监护人(家长)负责
    2、自己导致受伤的,看学校是否存在过错,如学校相关设施安全存在问题导致伤害等,学校有过错,学校负责
    3、当事人是否未成年人。已成年的,自己负责;未成年的,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当事学生的监护长(家长)承担主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责任的承担应按过失的大小来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 一、谁的行为致伤,行为人负责;行为人未成年的,其监护人(家长)负责。
    二、自己导致受伤的,看学校是否存在过错,如学校相关设施安全存在问题导致伤害等,学校有过错,学校负责。
    三、当事人是否未成年人。
  • 你好,可以向学校反映情况要求处理,也可以报警,根据各方责任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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