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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向以工作稳定的女儿要养他小时候的抚养金合适吗?

子女抚养 2023-11-15 11: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在法律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都是应尽的义务,如果母亲向女儿索要抚养费是不合法理的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养义务。
  • 抚养权的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父母应该抚养子女到18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因主观原因仍在学校接受高中以下学历教育、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父母通常在18岁之前抚养孩子,18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6岁以上不满18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父母应当承担18岁以上但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失去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主要是指患有严重疾病、残疾、部分劳动能力丧失、不能参与正常就业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一般情况下父母需要抚养子女到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如果孩子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此时父母可以抚养孩子到十六周岁为止。
    如果孩子满十八周岁了,但尚不能独立生活的,则父母在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后仍然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尚不能独立生活是指下列情况: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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