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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是老板是去年11月10号强制叫我交接工作离职的。因为他的情况是开的另一家公司倒闭了,所以去年4月份到11月份离职的工资都是拖欠的,还有提成,(工资写在合同上,但提成因为我是最后一个员工,所以才接受谈成的单),这种情况下,还可以仲裁申请强制执行拿回我的钱吗

劳动仲裁 2023-11-15 15: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被公司辞退后,公司应当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用人单位拖欠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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