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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农村低保每月发放吗

其他 2023-11-17 0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低保条件最新标准如下:
    1、城乡低保标准,每月487元,每年3693元;
    2、农村集中五保户低保标准,每年6248元;
    3、农村分散五保户低保标准,每年4391元;
    4、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标准,每年10000元;
    在没有调整前,农村低保标准暂时按照以上内容执行。如果有所调整,则按照新出的规定执行农村低保标准。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 低保发放时间具体如下:
    1、低保钱每月10号前到帐;
    2、但是有部分地区是每月中旬发放。还有部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月底发放。有的地区在每月的初、中、后十天分布,但一般在月底前分布。
    也有低保按季发的,也就是三个月发一次。一般会在当月4日前发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申请农村低保需要什么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 农村低保会在1个月内办完,每年县(市)民政局拨低保名额到各乡镇,乡镇再把低保名额分配到村或居委,把名额安排到户到人,填写低保申请表,签名盖指纹,并由村委会出具意见,盖公章,报乡镇的民政办公室出意见,报乡镇的民政办公室出意见,盖章之后再上报县(市)的民政局审批。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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