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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宅基地被划为永久农田怎么申诉

土地纠纷 2023-11-17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未经批准在永久基本农田上修建非农设施;
    2)在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以设施农业名义在耕地上违法违规修建“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等非农设施;
    3)在农业大棚内修建住宅、餐饮、娱乐、产品深加工、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物流等非农设施;
    4)按设施农业用地审核或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确实无法恢复设施农业生产;
    5)看护房改变性质和用途用于住宅、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开发。法律依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
    二、清理整治范围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 农村宅基地若纠纷而不能确权的,当事人可以到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不接受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双方对土地有纠纷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要求进行行政裁决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首先,您需要了解有关土地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这可以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并确保您的申诉是合法和有效的。 与当地政府沟通:如果您认为您的宅基地被错误地划为永久农田,您可以与当地政府联系并说明情况。您可以要求政府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并要求政府重新审核您的申请。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这可以包括咨询律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在法律程序中,您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向相关部门举报:如果您发现有违法行为或违规操作,您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这些部门可能包括国土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举报可以帮助有关部门更好地了解情况并进行调查处理。 总之,申诉宅基地被划为永久农田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与当地政府沟通,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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