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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7月20号入职,11月9号离职,这段时间,签了合同,但是一直没有购买社保,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该补交几个月的社保?如果不补交让他折现应该给多少钱啊?已签离职单走人了。没有被迫离职要赔偿金。请问社保这个问题,我应该协商的话按照劳动法公司应该折现给多少钱?谢谢

社会保险 2023-11-23 15: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认为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这个折现问题,属于个人和单位协商的范畴。
  • 需要补交5个月社保,你也需要承担你个人的部分
  • 通知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为与公司签到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社保,每月自费部分为200元,在每月的工资中扣除。不愿参加社保的员工,每月在工资外补贴200元。请不愿参加社保的员工于7月30日前到公司人事部登记。望周知。
    XXX公司人事部

    2013.
    6.26日

  • 1、公司补社保(公司出公司部分,个人出个人部分),如果公司不补交要跟你谈,那私下谈补偿,一个月2000不为过,2000*12*4=96000。
    2、公司因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补偿工作年限4年,要求:4+1个月你的月工资。
    去社保局告(要求补社保1)劳动监察部门告(告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2),或劳动仲裁委告(
    1、2,需要准备更多资料和信息,具体咨询当地)。
  •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①工作6个月以下,补偿半个月工资;②工资在6个月及以上1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③最高补偿不超过12个月工资,而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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