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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东西被偷了,但是我不知道是谁偷的。能直接报警吗

刑事辩护 2023-11-18 15: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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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可以,你可以直接报警东西被偷,至于是谁偷的,交给警察去侦查。你只需要向警察讲清楚什么时候发现丢的,以及丢失过程。将物品图片和发票提供给警察。去报案,立案后等警察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法律分析:在被偷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报警,因为此时为盗窃;但如果是它自己跑丢的话,警方一般不会受理此案件。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 你的东西被偷了呢,你就直接报警吧,这个东西被偷了 就要提早报警处理啊,报警之后呢,警察调查到这个小偷,抓住小偷之后,他就会归还你的这个被盗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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