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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强戒,没有执行那么我又没吸了,所有检查都能过,能解除强戒吗?

毒品犯罪 2023-11-21 10: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强戒为二年,执行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戒毒状况良好的戒毒人员,戒毒所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机关批准可以解除
  • 强戒为二年,执行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戒毒状况良好的戒毒人员,戒毒所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机关批准可以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诊断评估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现实表现、适应社会能力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估。
    对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继续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戒毒人员戒毒康复、日常行为考核等情况一并移交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并通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
    隔离戒毒费用由谁承担
    强制隔离戒毒费用由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自行承担一部分,另一部分由戒毒医疗机构承担,戒毒医疗机构的费用由各级财政进行补贴。
    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诊断评估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现实表现、适应社会能力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估。对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继续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戒毒人员戒毒康复、日常行为考核等情况一并移交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并通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
  • 强戒为二年,执行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戒毒状况良好的戒毒人员,戒毒所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机关批准可以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诊断评估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现实表现、适应社会能力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估。
    对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继续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戒毒人员戒毒康复、日常行为考核等情况一并移交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并通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诊断评估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现实表现、适应社会能力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估。对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继续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戒毒人员戒毒康复、日常行为考核等情况一并移交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并通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
  • 强戒为二年,执行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戒毒状况良好的戒毒人员,戒毒所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机关批准可以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诊断评估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现实表现、适应社会能力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估。
    对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继续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戒毒人员戒毒康复、日常行为考核等情况一并移交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并通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诊断评估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现实表现、适应社会能力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估。对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继续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戒毒人员戒毒康复、日常行为考核等情况一并移交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并通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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