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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进去了是去哪里了

其他 2023-11-21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庭地点是由法院依职权决定的,当事人无权要求更换开庭地点。即使双方当事人都同意更换,法院也不会随意更换开庭地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开庭的时候参加诉讼的有组成合议庭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原告或被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应当代表当事人参加诉讼;除此之外,当事人请的律师、证明人也可以到庭参加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无论是哪里开庭,地点不一样,庭审程序和工作也还是一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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