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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在东莞非户口失业金领取一次性到账的,过了一年多了又叫我退回去合理?

社会保险 2023-11-21 14: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失业保险经办部门一般不追究你的责任,仅将此作为不当得利要求你退回失业保险经办部门一般不追究你的责任,仅将此作为不当得利要求你退回
  • 你好,需知事情基本情况,再做评估指导

  • 领取失业金产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所以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因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造成未领取失业金,属于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合理,说明你领取失业金期间已有工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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