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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报私伤能改吗

工伤索赔 2023-11-23 11:1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是工伤,是可以继续申诉为工伤的。
  •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这边帮您分析一下。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能详细表述一下吗

  • 一、工伤私了已签字补救方法是什么
    1、工伤私了已签字补救方法如下:
    (1)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的,达成协议不行行的,协议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监定前提下做出;
    (2)协议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信和显失公平的,可以由请劳动争议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协议书已经送达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起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私了需要签订协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纠纷的,而后双方又达成和解协议的,最好是签订书面的和解协议,以明确好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以后再次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降低法律风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 工伤纠纷想要私了的,可以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赔偿协议书就可以了。但是需要注意工伤事故私了的赔偿不得低于所在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否则劳动者可以维权。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可以法院起诉处理的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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