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宅基地证更改户口

其他 2023-11-22 19: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目前,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程序: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宅基地证更改户主的程序是:持原户主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基本身份信息证件到县级土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更改换发新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二)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三)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 一、宅基地改名应到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
    二、宅基地更名程序:
    1、首先户口要是农业户口,且与父母一起,才可变更。
    2、要有父母与子女双方宅基地变更户主的协议书,并有村委会签字(意见)和盖章。
    3、让村主任按照原宅基地证图形画出新的宅基地证,并标示尺寸和地址。
    4、由户主或村主任带户口簿、变更协议书、新老宅基地证(共2本),前来办理变更手续。
    三、村宅基地换名需要满足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洛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