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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孩满十八岁刚上大学,父亲不支付学费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11-23 11: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 父亲不给大学学费处理方如下: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以孩子名义起诉父亲要求支付抚养费,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父亲拒付孩子大学费用的办法:若子女已满十八周岁,且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父亲有权拒绝支付大学费用。若子女不满十八周岁,或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当事人可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读大学父亲不给学费的,能起诉,但是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父母只对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孩子已经读大学的,说明已经年满18周岁,父母不再具有抚养的义务,不需要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用。
    子女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查明子女已经成年的,并且能够独立生活的,会依法驳回子女的诉讼请求,让子女独自承担自己读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也就是说,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但是尚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的,就可以要求父母承担学费和生活费,已经接受高中以上教育的,就无法要求父母承担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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