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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2000年失业,失业前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3年的失业保险。领了2个月失业保险金后,黄某重新就业,新就业的公司也为其缴纳失业保险,工作5年后,合同期满终止,再次失业。请问黄某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多少?

社会保险 2023-11-24 11: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失业金的领取期限具体如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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