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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犯故意损害财务罪检查院打电话让我签认罪认罚书是签还是不签

刑事辩护 2023-12-04 08:1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刑事案件,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结合案件以及自身情况提出有效辩护意见,与办案机关沟通,维护权益
  • 检查院打电话让我签认罪认罚书是签
  • 你好这个问题要看你的具体情节
  • 如果你认罪认罚的,建议签订。
  • 认罪认罚书,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认为无罪不要签。检察院可以决定从宽处理,不起诉或者起诉后法院从轻作出判决。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认罪认罚书签署可以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这是程序上的从宽。实体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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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认罪认罚书,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如果认为无罪不要签,如果认为有罪,还是签了好,因为检察院可以根据这个决定从宽处理,不起诉或者起诉后法院从轻作出判决。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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