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邮政储蓄卡和微信零钱被冻结的请问我怎么能解冻

其他 2023-11-27 19:5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建议先看一下究竟是为什么会被冻结,是否属于司法冻结
  • 向作出冻结裁定的机关了解原因后,对应处理
  • 你好,结合具体的冻结原因进行确定
  • 法律分析:可以冻结自己的。
    1、短期冻结:
    1.1用电话银行口头挂失,挂失一次生效5天,5天后自动解挂,可以反复操作;
    1.2可以在自动取款机/网银/手机银行上故意打错密码3次,卡即可被冻结:基本是在24小时后自动解锁,或者拿身份证去银行网点柜台解锁;
    2、长期冻结:持身份证及银行卡,到银行柜台进行注销银行卡操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 可以冻结自己的。
    1、短期冻结: 用电话银行口头挂失,挂失一次生效5天,5天后自动解挂,可以反复操作; 1可以在自动取款机/网银/手机银行上故意打错密码3次,卡即可被冻结:基本是在24小时后自动解锁,或者拿身份证去银行网点柜台解锁;
    2、长期冻结:持身份证及银行卡,到银行柜台进行注销银行卡操作。
    拓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一般来说银行卡被冻结,持卡人之前是无感的。
    一般说只有自己去转账或者刷卡消费时,才会发现银行卡不能用了。此时千万不用慌张,先打一个电话去询问银行,自己的卡是什么状态,一般来说银行会告知是何方机构冻结了自己的银行卡,因为自己的银行一般不会冻结自己的客户银行卡的,银行还是为客户利益服务的。
    公安经侦部门冻结银行卡,一般来说,最常见的情况就是这张银行卡涉及到了洗钱的一些活动,例如同这张银行卡有往来的一些对方银行账户可能是被公安部门追踪的洗钱账户。
    1、自己没有参与洗钱活动,金额也不大,同时也仅仅是零星的偶尔交易,同对方也不认识,也不熟悉,基本上在三天后卡就会被解冻。
    2. 如果涉及到情节比较复杂,或者金额比较大,或者次数比较多,那么有可能会冻结半年。那么在此时,要么自己联系经侦部门,持各种要求的材料进行沟通说明,要求对方予以解封;要么就等半年之后看是否解封。
    但是建议还是主动沟通,说明情况可能最好。

  • 1、短期冻结:
    1.1用电话银行口头挂失,挂失一次生效5天,5天后自动解挂,可以反复操作;
    1.2可以在自动取款机/网银/手机银行上故意打错密码3次,卡即可被冻结:基本是在24小时后自动解锁,或者拿身份证去银行网点柜台解锁;
    2、长期冻结:持身份证及银行卡,到银行柜台进行注销银行卡操作。冻结银行卡可以自己操作,操作的时候要区分是短期还是长期冻结。如果是短期冻结,可以用电话银行口头挂失,挂失一次生效5天,5天后自动解挂,可以反复操作;也可以在自动取款机/网银/手机银行上故意打错密码3次,卡即可被冻结如果是长期冻结,需要持身份证及银行卡,到银行柜台进行注销银行卡操作。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 可以与执行法官联系,了解解冻程序。如需帮助,可到所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