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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坯房没有入住,没有开通水电,造成楼下漏水损失,我该承担责任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1-28 20: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根据过错责任 你没与使用 不承担
  • 法律分析:楼上漏水的,以下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1.房屋交付使用年限,要是在质量保修范围则由开发商负责;
    2.该漏水部位若是装修改装的则有装修企业负责;
    3.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
    因此,租房期间楼上漏水租客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楼上漏水,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只要当事人能够证明是由于楼上住户的原因(过错责任)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可以向其主张赔偿;
    2、如果双方对赔偿数额,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应参照民事纠纷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楼下漏水,如果是楼上造成的,楼上一般有义务修理;如果不是楼上原因造成的,还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如果房子是租来的,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维修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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