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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知道别人欠我5万元。现在还没给我。他没有钱离婚了。这个钱还能给我了吗

债务追讨 2023-11-27 12: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需要看男方欠女方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还是在双方已经办理离婚手续、分清婚姻共同财产之后发生的,有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欠钱这一事实,或者可以通过录音等手段让对方承认欠钱这一事实。但是离婚男方欠女方钱是需要还的,无能力偿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欠钱被起诉了能离婚。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结婚的自由和离婚的自由。只要一方认为自己和配偶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就可以到其配偶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能否离婚跟夫妻是否有欠钱行为没有直接关系。
    不过离婚后债务如果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二人应当一起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双方能够协商解决的,就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不能协商的或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决纠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有个人债务,有夫妻共同债务。
    若是个人债务就不存在纠纷的情况,个人负担的债务以个人的财产承担。夫妻共同债务,能协商解决的,就能避免诉讼,节约成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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