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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弄伤查不到监控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01 08:5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受伤,而幼儿园的监控录像无法查找到,首先,应该保持冷静,与幼儿园方面进行沟通。可以要求幼儿园提供相关的监控录像,或者查看幼儿园的日志记录,了解孩子受伤的具体情况。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可以向教育局投诉处理。
  • 如果在查不到监控的情况下 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让警方调查处理
  • 可以后续报警,予以调查,确定。
  • 你好,根据你描述不合理的啊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起诉的
  • 幼儿园监控法律规定:幼儿园的公共部分必须安装监控设备,保证儿童在发生事故时有据可查,教室内部是否安装监控无强制性要求。监控设施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应当至少保留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扩散。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教育法》第七十三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幼儿园监控法律规定:幼儿园的公共部分必须安装监控设备,保证儿童在发生事故时有据可查,教室内部是否安装监控无强制性要求。监控设施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应当至少保留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教育法》第七十三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教育法》第七十三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法》第七十三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幼儿园监控的法律规定:幼儿园的公共部分必须安装监控设备,保证儿童在发生事故时有据可查,教室内部是否安装监控,法律并无强制性要求。监控设施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应当至少保留30日备查,园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删改或者将视频资料进行扩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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