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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摊问题没花园也有20多方一户的公摊,应向什么部门反映?

业主维权 2023-12-07 17:4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后续向住建局,予以确定手续。
  • 可以向市政12345热线反映;
  • 你好,这边有相关的证据能证明吗
  • 你好可以打12345 投诉B
  • 法律分析: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享有共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无论第三方对于公摊面积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使用,都应当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您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房地产市场的相关事务,包括公摊面积的规范。您可以向他们反映您的问题,并寻求他们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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