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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做网络招嫖工作没有证据能举报吗

网络诈骗 2023-12-01 16:5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朋友在网络招嫖工作,没有证据也可以,需要有证据才能举报成功。
  • 可以举报,公安机关会进行调查
  • 你好,那你现在主张什么呢
  • 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举报
  • 网络聊天记录会作为嫖娼证据。
    QQ、微信、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保全网络聊天记录时,须注意法律问题,QQ、微信、网络聊天记录必须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在国家司法实践中将计算机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证据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嫖娼证据,但只能作为间接证据。至所以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是因为网络聊天记录只能证明嫖娼当事人的行为动机,而并非直接发生的嫖娼行为。 但若果转账记录与你的聊天记录、老板的口供可以组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认定。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法律分析: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嫖娼证据,但只能作为间接证据。至所以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是因为网络聊天记录只能证明嫖娼当事人的行为动机,而并非直接发生的嫖娼行为。但若果转账记录与你的聊天记录、老板的口供可以组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认定。
    网络聊天记录是“视听资料”的一部分,而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因此无论是《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或《刑事诉讼法》,都将“视听资料”列入证据的范畴。
    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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