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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四百多块钱,不在一个省份,已经把我拉黑了,能要回吗

债务追讨 2023-12-01 09:3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既然你无法与其联系要求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他还款,但是需要你提供对方身份信息
  • 你好,如果你有证据是可以依法主张权利的

  • 1、对于别人欠钱要不回来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胜诉之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为确保最后能顺利执行,债权人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信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信款。对信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漏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信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信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要回欠款的方式有协商,和解,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如果权利人要提起诉讼,则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别人欠钱不还打官司可以要回来,当事人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且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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