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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交费的车被交警扣留,交警发了公告但是没通知车主的情况下车被报废了怎么办

行政处罚 2023-12-02 1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警查扣的报废车会有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报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车辆被强制报废了车辆违章的依然需要处理。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3、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车辆被强制报废了车辆违章的依然需要处理。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 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 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3、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 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 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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