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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有一家正道鸡排店,油烟老是往我家窜,弄的我家一楼二楼都是那种油烟味,我该怎么办呢?

业主维权 2023-12-02 22: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先协商解决一下,如需律师帮助,可到我的页面留言或电联
  • 法律分析:第一,如果觉得餐饮业油烟太大,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
    第二,可向卫生部门投诉他们有卫生问题,请相关部门来查查他们有没有餐饮行业准入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第三,如有占道经营的问题,可向城管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 法律分析:
    1.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2.在油烟进屋的时候应注意联系物业,并对现场情况通过视频等资料留存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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