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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7岁父亲母亲没给上户口 我想办户口怎么办

其他 2023-12-04 08: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需要携带准生证,生育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去当地户藉管理部门申报上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建议您可以选择去派出所户籍科反应情况,寻求帮助。必要时候可以要求户籍科给出一份单独的户口本。或者您选择申请将孩子的户口迁出。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需要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迁户口是需要户主同意的。如果户主反对,不提供户口簿,一般是没办法办理迁出手续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户口迁移的问题,一般需要夫妻间协商解决,法院是不受理离婚时户口迁移问题的。
    也就是说,如果以一方以另一方不迁出户口为由起诉,要求其将户口迁出,是会被法院驳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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