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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千体经营户,由于没有市场了,十多年没有经营了,我一直没有管它,也没有去注销营业执照,可能早就被吊销了,我不管 可以吗?

其他 2023-12-05 16: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现在啥情况可以协助你处理
  • 被吊销的营业执照是不会自动注销的。如果营业执照被吊销,一定要去办理注销手续,不然被吊销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可能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严重的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名字注册公司,并且个人信用的不良记录会保持7年,还会罚款。
    所以说,被吊销营业执照不处理的话,对法定代表人的影响是很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法律分析:可以去申请恢复经营,重新办理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被吊销是一种处罚,也就是主体资格虽然存在,但已经是退出市场了,这是不能恢复的,也有部分省市交纳了罚金以后恢复的情况,你可以到本地工商局咨询以下。
    可以先提出行政复议复议结果不满意提出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行政行为,恢复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 不能。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不可以继续使用。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以下权利丧失:
    (1)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我国各类企业准入市场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轻者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及依法取缔并处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一切经营行为均为非法行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为或不作为。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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