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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老家老人有房产证,能不能千回农村

房屋产权 2023-12-07 09: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问询当地的户籍部门。
  • 户口不在农村老家可以办房产证。只要农村房子属于合法取得的财产,不管是原来盖的自建房还是继承父母的房子都是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明,当然现在已经改为不动产权证。户口不在农村主要是城镇居民没有农村土地使用权,在法律上限制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子改建翻修,现在农村房子按照土地确权规定,在确权后都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不管户口在不在农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户口迁回农村,可以,但是存在一定的条件。
    根据最新规定,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有:
    1、因读书迁出,且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
    2、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且迁出人在城镇无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固定居住场所的
    3、在农村居住、生活,有宅基地和耕地,在城市无工作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4、居住在城镇但无固定工作跟随父母生活的未婚人员。
    PS:
    户口迁回农村需要注意的两点:
    1、大学生读书时迁出户口的话可以申请迁回原籍;
    2、军人在入伍期间,户口是不会挪动的。退伍后,户口迁出的可以申请回迁,但必须提供无业证明;

  • 一般来说,有四种情况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
    1、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后,因不适应城镇生活返原籍地务农,或离婚后生活无着落要求回原籍乡村的。
    2、户籍在城镇的人员与户籍在乡村的人员结婚以及户籍在乡村的人员之间结婚,可在夫妻实际居住地落户。
    3、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可以随父或随母投靠乡村父母落户。对在乡村承办荒地、果园、水域面积达5亩以上,承包期限达五年以上且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对承包荒山、山林面积达20亩以上,承包期限达十年以上且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家属及未成年子女,可在当地申报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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