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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0前的借款 钱还了现金已经还清,没有把借条收回来,但是有对方写的字据已经全部还清了,现在对方又去起诉,法律会支持借款方吗

债务追讨 2023-12-07 11:03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你写的收据内容是否能证明你就是还的这笔借款,如果能证明,你就可以将收据拿出来对抗对方还款的请求
  • 有对方写的字据已经全部还清了,现在对方又去起诉,法律不会支持借款方
  • 如果你承认借款事实,但认为已经还款了,那需要你举证。谨慎一点。
  • 你好!你可以去应诉可以去主张自己抗辩权
  • 你好,你可以出具已经还款的记录。
  • 这需要您现在手上的证据去综合判判
  • 了现金已经还清,没有把借条收回
  • 你好 请问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
  • 你好,你能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吗
  • 您好老师,具体情况可以交流一下
  • 法律分析:是可以起诉的,因为你借钱后,是需要还的,你不还的话,对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你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对方如果有充足的证据是可以起诉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法律分析:会。借钱不还一般属于民间纠纷,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要起诉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您好,您手里有收到起诉状和传票没,对方的起诉内容是什么
  • 你好、你这个一看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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