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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律师费,没开庭和解了,律师费能退吗

其他 2023-12-07 08:5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双方签署的法律服务合同有约定的,才可以要求退还。
  • 需要根据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判断。
  • 您好,具体情况详细说一下。
  • 一般根据委托合同约定处理的
  • 一般情况下,律师费是退不了的,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律师没有履行相关法定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除非案件败诉是由于代理律师的失误,那么视情节严重程度退费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就是,案件一开始,律师就跟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好,如果案件后续撤诉律师代理费退一点,那也是可以的。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二条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基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件,当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银行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庭可以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不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交纳。
  • 法律分析:律师费交了,不想打官司了,律师费是可以退的。但是,不能退全部。可以将律师先行付出的辛苦部分支付,然后要求退还部分律师代理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律师费退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你可以和律师协商。诉讼费按照诉讼费管理办法,减半收取,也就是退一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缴纳办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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