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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如何卖给子女

遗产继承 2023-12-07 09:2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
  • 你好,向房产局具体咨询。
  • 【法律分析】
    可以携带相关证明跟资料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一方去世房子,携带父母的死亡证明以及他们的自己的身份证件来进行一个申请,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齐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
    房产属父母双方共同房产,其中父母双方一方过世,如果在没有遗嘱说明的情况下。过世一方的一半房产,应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三方平均分配。如果要过户到子女名下,是需要其他继承人签订放弃房产弃权书,并一同到公证处获得房产放弃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父母一方去世房子双方携带父母的死亡证明以及他们的自己的身份证件来进行一个申请,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齐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 父母一方去世,则需要子女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遗产继承,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你好,可否详细说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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