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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起诉离婚,可我们有五个孩子怎么应诉

起诉离婚 2023-12-11 15:3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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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积极应诉解决。
  • 民事案件可以委托律师出庭
  •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判定: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2、八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对于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孩子,主要根据双方的抚养情况、经济状况、双方老人帮助抚养的情况等综合考虑。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给付标准,一般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决定。
    一般是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为标准,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提高到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标准。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老公起诉离婚,女方应该积极应诉,如果不同意离婚,要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证据;如果同意离婚,但是对夫妻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不认同的,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老公起诉离婚的,女方作为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同时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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