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货代,接一集装箱海运业务,集装箱已8月7号到港,可目的港收货人一直没提柜,国内收货人玩消失,目的港已产生费用,如船公司拍卖货物所得(货值不高)而不抵目的港产生费用,而我们又是通过另一家货代向船公司订舱的。这种情况下多出的费用谁来承担呢?是我们与上家货代各一半?还是怎么样? 谢谢您!

运输合同 2023-12-11 11:09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这边可以把基本情况编辑信息或者语音描述发给我,我好了解分析事件,再给你提供解决方案包括你的主张诉求是什么?
  • 拿出那个委托合同,看看买家延迟提货的费用分担约定,国际贸易中,这是经常发生的现象,有合同条款约定。
  • 你好,这样的情况可以协商处理,然后追偿
  • 可以结合实际的合同,予以确定违约责任。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没有办法。
  • 你好,可以帮你争取合法权益
  • 你好,双方有没有签订合同呢?
  • 你好,看签订的合同判定的呢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 这种情况下,多出的费用通常应该由目的港收货人承担。因为他们是订舱的客户,有责任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及时提柜,并支付相关的费用。如果他们没有及时提柜,产生的额外费用应该由他们承担。 如果国内收货人消失,您可以尝试联系他们的代理人或代表,以确定如何处理这些额外费用。如果目的港收货人仍然没有提柜,并且已经产生了额外的费用,您可以向船公司说明情况,并请求他们提供帮助。船公司可能会协助您联系目的港收货人,或者提供其他解决方案,以避免额外的费用。 关于您提到的与另一家货代向船公司订舱的问题,如果您和上家货代之间有合同或协议,您可以参考相关条款来决定如何分担这些额外费用。如果没有合同或协议,您可以尝试与上家货代协商解决。通常情况下,上家货代应该协助您处理这些额外费用,并尽力解决问题。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尽力联系目的港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确定如何处理这些额外费用。同时,您可以向上家货代寻求协助,并参考合同或协议来决定如何分担这些费用。
  • 集装箱海运业务,国内收货人玩消失
  • 若已通知国内收货人收获,因为收货人的原因一直未提货,产生的成本由收货人承担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2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