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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非机动车,对方机动车,判责50%,我方人受伤垫付医药费14000元,对方车损未知,保险公司有权将医药费和车损抵扣支付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10 15: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能抵扣。保险公司不能因为已赔偿的全部医疗费而拒绝赔付医疗费,同样,侵权人也不能因为的部分医疗费已由保险公司赔付而不再赔偿。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车祸医药费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也可以先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垫付,超出部分由受害方垫付。 首先,从法律层面上,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对于交警也只有对事故责任判定的权力,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说了不算,交警只能组织双方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是肇事者自己自愿。
    根据相关规定,在一些特别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其次,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几种情形,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再者,保险公司有权就垫付的抢救费用向致害人追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撞人的医疗费保险怎么赔偿?
    车撞人的医疗费保险赔偿有:
    1、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按照保险合同要求向保险人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2、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还需要提供证明和资料;
    3、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确定赔偿金额;
    4、赔偿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
    5、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要在诉讼时效内进行。
  • 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下: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2、开车到保险公司。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第四步:领赔偿款。商业险的报下理赔则依据保险合同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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