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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面邻居盖一栋二层楼房,他盖房时候想留后窗,我没叫他留,现在他又要陶后窗我该怎么办

房屋产权 2023-12-11 16:4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若对方的行为影响到您排水、通风、采 光、通行等方面的相邻权利或其他民事权利、权益,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若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详述案情。
  • 您好,盖房开窗的行为没有侵犯你权利的,你无权阻拦。如果有侵权造成你的损害,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
  • 法律规定了相邻权,如果盖房子侵犯邻居的相邻权,可以要求补偿或者拆除。如果留后窗并没有侵犯邻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话,不应当阻止。
  • 您好,根据您所陈述的问题,可以通过电话沟通。
  • 您好,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走诉讼途径
  • 这种情况要看影响您什么权利
  • 你好,邻居建房挡住你的后窗,构成相邻权纠纷。你可以协商要求邻居拆除,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相邻权之诉,要求拆除或者赔偿。
  • 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维权。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作为业主,你对于共有部分是享有权利的。
  • 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向业委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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