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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丈夫在十年前拿我的省份证去银行代款,当时我不知道,钱又借给别人了。现在银行起诉我们了,我的卡被冻结了

债务追讨 2023-12-11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不一定。分两种情况:
    1、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法院可直接把所有进入该人名下的全部银行卡内现金转走,支付给债主或者其他机构。
    2、因信用原因,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
    但有很大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借钱不还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冻结他的个人财产或者冻结他的信用卡。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在法院做出归还的生效判决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法律分析:借钱不还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冻结他的个人财产或者冻结他的信用卡。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在法院做出归还的生效判决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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