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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个可以借款的小广告,我向个人借了1000,写了借条,上面没有约定利息。每天还12,还了四个月了。利息都还过去1500了,现在我要了结这个事,他还让我还本金,而且他还说他只是个中间人,这些都是我借所谓公司的,但是那张借条上写的是借个人,请问该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3-12-14 09: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方的利息明显高出国家约定的法定贷款的4倍。
  • 你好,已经超出法定的合法年化利率了,
  • 你好,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的
  • 法律分析:借钱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且超过年利率36%的,超出部分债务人可不支付。如果已经支付了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债权人返还。但是,如果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没有超过36%的,则债务人需偿还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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