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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是否有权解除前期物业合同

物业管理合同 2023-12-13 12: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看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
  • 业主没有权利单方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 业主怎样解除前期物业合同。业主和物业进行协商按照规定解除合同即可。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解除合同就可以。后期再次签订新的物业合同的时候是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的,因为对于物业公司,业主是有选择的权利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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