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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因为医院失职误诊,导致一个月小孩去其他医院住院三天,天天抽血,这种情况可以向医院要求赔偿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1-05 15:2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收集固定好对方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材料,后期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处理。具体可以联系讲解详细法律意见。
  • 现在治疗好了吗?医疗费用花了多少
  • 你好,那你现在主张什么呢
  • 医院出现医疗事故应当赔偿患者必要的医疗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院可以与患者自行协商解决,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 造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赔偿。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存在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造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赔偿。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存在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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