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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0年中专毕业,被分配到榆树的一所小学,可当时教育局以教师超编为由,让我一直在家待岗(这期间无任何生活保障)。从2004年开始,每月给我发143元生活补助。因为面临着生活无着落的问题,我就自考本科(2004年毕业),期望能找到出路。2006年,我到新疆亲戚家做客,就抱着试试看的念头去那里的一所学校应聘,很幸运地成功了。经过一年试用期的努力工作,我的成绩得到了学校的任可,并答应给我入编。这对我来说无疑是最大的奖赏,终于结束了没有任何生活保障的日子。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当我高高兴兴地办理调动手续时,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麻烦,教育局以市政府有文件规定只要是榆树的档案都不允许提走为由,把我拒之门外。听说这种现象不只我一个人,我该怎么办呢?

教育 2008-04-29 13: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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