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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变更了国家企业公示网查到了已经变更了,银行系统查还是之前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2-16 14: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联系银行系统,是否未更新呢

  • 在工商局网上提交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后一般需要十五日天能审核完毕。
    网上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流程如下:
    1、到工商局领取表格,表格包括: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表、章程修正案(模板)、股东会协议(模板)、委托授权书;
    2、回到公司填写,由于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协议要股东和法人签名,所以要拿回公司填写;
    3、当所有表都填好后,带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局排位做变更,变更完会收到回执;
    4、带回执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
    5、取回新工商执照后,带上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地税正副本、公章到国地税做变更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 法律分析:
    (一)营业执照变更申请,申请人在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或各工商所办事大厅窗口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进行申报。
    (二)营业执照变更受理,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或各工商所办事大厅窗口对材料进行受理并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单》;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
    (三)营业执照变更审查,主要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四)营业执照变更决定,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制证发证,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营业执照》。 不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登记驳回通知书》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 法律分析:
    (一)营业执照变更申请,申请人在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或各工商所办事大厅窗口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进行申报。
    (二)营业执照变更受理,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或各工商所办事大厅窗口对材料进行受理并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单》;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
    (三)营业执照变更审查,主要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四)营业执照变更决定,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制证发证,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营业执照》。 不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登记驳回通知书》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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