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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居住在按份共有房产中,有份额,但无其他住房,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其他 2023-12-16 20: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是按份共有的房产,因涉及到案外人的利益,法院一般是无法强制执行该房产。
    【追问】其他按份共有人起诉要求分割
    【回答】如果共有基础不存在的情况下,其他按份共有人是可以要求分割房产的,一方拿钱,一方拿房。
    【追问】都拿不起钱呢?拍卖了老人又无其他住处。
    【回答】这个就得看案件本身的特殊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产是否属于必须分割的情形。
  • 申请强制执行的必备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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