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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爸爸今天工地工伤(脊柱骨折),现在想咨询一下赔偿事宜,谢谢

工伤索赔 2023-12-19 17:22 人浏览
共27位律师解答
  • 您好,针对您所咨询的问题,可能需要结合并根据您的相关资料作进一步的梳理与分析,建议通过电话形式沟通一下,以便给您一个更准确的解答。
  • 雇主责任保险伤残赔付标准:1、伤残赔偿金:按照伤残程度鉴定标准来进行赔偿;2、死亡赔偿金:以合同约定的雇员死亡赔偿限额为上限;
  • 您好,我马上让精通此类案件律师联系,我们会根据您所做的描述,并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您满意的答复。
  • 你好,工地在哪里?先就医,让项目公司申报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报告依法主张赔偿
  • 工地受伤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赔偿,可以联系律师提供详细信息,答复具体的赔偿款
  • 你好,老板现在态度怎么样啊,有没有垫资啊
  • 你好,现在去医院,做了伤情鉴定吗?
  • 你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 详细说明
  • 你的问题是工伤,需要伤残等级鉴定。
  • 你好,有无社保?我看看你的诊断报告
  • 你好,过是可以委托律师争取更多赔偿
  • 脊柱骨折是保守治疗还是手术治疗的。
  •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你的案子啊
  • 按照你的说法,你的诉求是什么。
  • 现在啥情况呢,可以具体说一下
  • 你好,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
  • 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正确回复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委托律师
  • 你好,可以咨询民事、刑事。
  • 你好你们现在应该先工伤认定
  • 认定工伤 鉴定伤残没有
  • 关于工地工伤赔偿标准你可以参考以下资料
    1、工伤期间可以要求享受医疗保险和伤残保险待遇。如果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医疗保险待遇的内容 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护理费,导致残疾的还要支付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的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原正常工资发放。 护理费: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3、伤残保险待遇
    (1)伤残补助金 工伤要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是24个月,二级是22个月,三级是20个月、四级是18个月、五级是16个月,六级是14个月,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 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4、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 工伤给予补偿的方法:首先要满足认定工伤的条件,需要提交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补偿的范围为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关于工伤的赔偿规定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中,即劳动者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赔偿事宜可以协助处理的
  • 你好,脊柱是压缩性骨折吗
  • 你好 我是李律师 你爸爸现在多少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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