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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投资的一份股份,然后现在想离职,怎么要回来

投融资 2023-12-18 14:5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要看你们签订的投资协议具体约定先,可以协商退回投资款,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 看看具体投资协议约定内容
  • 你好,以什么名义追回呢?
  • 公司有股东要退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退出:
    1、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
    2、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规定在特殊情形下的异议回购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3、股东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的,可以不以等比例减资,这意味着股东可以通过减资的方式退出公司。
    股东们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流程,可以决定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可以通过减少该股东的注册资本,从而达到退出的目的;
    4、出现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5、法律规定的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离职,是一种股权投资的退出行为,根据“投资协议”中,退出条款的约定,进行处理即可。
    一般“股权投资协议”中,会约定正常退出与非正常退出时,不同的股权处理方式,一般为“回购”。
    没有退出条款的“投资协议”都是耍流氓,是不合理的。
  • 可以申请退股的条件是:
    1、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并且涉及的金额比较多的;
    2、公司五年以来连续盈利的,但是股东得不到属于自己的利润,并且之前有约定过利润分配的条约;
    3、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期已到,或者出现其他状况导致公司准备解散的,但是通过股东会议的商议决定让公司继续经营的情况下。
    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你好,可以要求退股,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 你好 涉及多少金额 说一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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