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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路上借了一个人500块钱 我能去报警追回吗

债务追讨 2023-12-18 19:4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在路上借给了一个人500块钱,但是对方没有还给您,您可以考虑向当地警方报案。但是,警方是否会介入并帮助您追回这笔钱,取决于具体情况。
  • 你好,一般是不可以的,协商不成,建议诉讼解决。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报警处理。
  • 您这是被骗了 可以报警处理
  • 借钱的人跑了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因为借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借钱的人跑了,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受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来解决纠纷。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不可以报警。
    别人欠你的钱不还,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不可以报警,因为这不归警察管辖。
    你们的民事债务纠纷,警察不管。这是法院的管辖范围。
    你们的民事债务纠纷,警察不管。
    这是法院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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