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办理失业保险却查不到我的就业信息

社会保险 2023-12-20 15: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已经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但是无法查询到就业失业证信息,可能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1. 系统问题:可能是系统问题导致您无法查询到信息。建议您联系当地人社部门或相关就业服务机构,了解是否有关于您的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并询问是否有解决方案。 2. 信息错误:可能是您的个人信息填写有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建议您检查您的个人信息是否填写正确,并尝试重新提交申请。 3. 尚未审核:就业失业登记信息需要经过审核才能生效。如果您刚刚提交申请,可能还在审核过程中,建议您耐心等待一段时间。 4. 未上网公开:人社局的就业失业人员登记信息通常不会上网公开,因此您可能无法通过互联网查询到这些信息。建议您联系当地人社部门或相关就业服务机构,以获取您的就业失业登记信息。 如果您仍然无法查询到就业失业证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就业服务机构
  • 可以携带身份证去保险机构大厅询问查询
  • 失业保险办理,需要到就业办办理求职登记,向失业保险科递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档案自档案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7日内报劳动局失业保险科。
    到就业办办理求职登记,同时向失业保险科递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朝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