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邻居占用公用通道近四年!多次协商无果

业主维权 2023-12-22 12: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应当由当事人各方自愿协商,和平解决之间的争端。
    其次,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各方可以共同请求人民调解组织,对他们之间的争议进行调解,同时,对争议的情况,提请有关主管部门比如国土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建设、城管部门等给予协助,在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争取调解处理。
    最后,在当事人各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调解失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诉请法院,请求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来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 可以先与邻居进行协商,要求其退还霸占的过路通道。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村委投诉,由村委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以邻居侵犯相邻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占道的问题是不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您好,案件已经进入诉讼流程的,建议积极应诉,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因涉及邻里关系的处理,建议尽量选择和解。
    从法院审理的角度考虑,相邻关系的处理,以协商调解为主,协商不成的,就装门头的问题,需要考虑原始设计,以不影响他人正常通行,不占用公用面积为处理原则。
    建议根据物业和居委的意见,调解结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